根据工作需要,经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瑞金市办事处(以下简称为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工作责任性强,有事业心;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的),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中文、法律、金融、经济、计算机、财务等专业,户籍在瑞金市;
(四)有良好的沟通和团结协调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电脑操作技能,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具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试用—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为报名时间(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点:瑞金龙珠路(市公路局旁),即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金市办事处。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个人自荐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用人单位初审后,发给《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二)考试与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实际操作)、面试、考核三部分。总分100分,所占总分比例分别为50﹕30﹕20。
1、笔试部分请有关专业人员命题,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⑴《行政能力测试》;⑵《会计基础知识》;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进入面试(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列入),采取问题答辩方式进行。
3、考核对象按前两项分数合计,从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进行考核。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对对象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取1名参加体检。
(三)体检
用人单位确定时间和体检医院,并根据市中心的审批结果,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在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1、在当地媒体公示各环节结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并先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3、试用期实行试用工资,试用期满经报市中心同意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实行协议工资。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监督
用人单位在市中心秘书科全程指导、监督下负责本次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纪律要求
按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的原则,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公开招聘其他相关规定的。
五、其他
1、本招聘公告由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授权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报名联系人:刘先生(13698458140、2526651)
陈先生(18070356701、2518001)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金市办事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