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公证助理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学历、专业、工龄及年龄条件:
公证助理员岗位要求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优先。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
三、聘用与待遇
1、聘用:所招聘人员实行临时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工资为2000元/月,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等。其他待遇根据我局岗位考核细则进行相应考核。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14年8月18日前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1206室报名。
2、报名要求:凡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照3张,并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司法局及区党群工作部的指导下,由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797-8375522
联系人:谭忠敏
附件:
2、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请点击下载)
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