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海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1名,派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和记录;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6、持有C1证,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7、熟悉市区道路情况,市区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10月20-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联系电话:82468620
3、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514办公室。
三、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470元;
2、正式录用后,实际正常收入1670元/月左右(未扣除自负部分)。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自负)。
金华海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