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2]84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财政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内财农改[2012]153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发布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总计招聘25名,其中招聘:“项目生”10名,“蒙汉兼通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具备从事财政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应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关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岗位所需户籍等其它条件详见《2014年宁城县公开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定向条件
报考“项目生”岗位考生,必须是截止2014年5月31日前在宁城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宁城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不休),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予以报名。
2、报名地点: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宁城县党政综合楼东附601室)。
3、报名要求:
(1)考生持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和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查询证明。
(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和报名表(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3)报考“项目生”岗位考生,还需携带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报考限定“宁城县”户籍岗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宁城县”户籍指截止2014年5月31日前为宁城户籍或高考时为宁城户籍且现户籍为所在学校辖区户籍登记机关。
(4)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进入面试者,每人再交考务费50元;体检费另行通知。2014届毕业生报考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费,2013届毕业生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费减半收取。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和面试费。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可以他人代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按实际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六类项目生”岗位、“蒙汉兼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剩余岗位调整到同类普通岗位。
4、资格审查:初审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社局、财政局相关人员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社和财政纪检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比加权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基本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不指定参考书目。
(2)所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须用汉文答卷。
(3)笔试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加权计入总成绩。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每个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加权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2) 报考“蒙汉兼通人员”考生,面试须用蒙古语回答,其它岗位考生用汉语回答。
(3)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 +面试成绩×60%(尾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和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招聘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报考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和管理
对公示期(七天)内无异议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进行聘用,聘用人员确定后再按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报考岗位对应的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弃权者出现空岗时从所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人社局、财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由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鉴证
五、其它
联 系 人:杨东明 邹金明
咨询电话:0476—4237169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通知。
附:
2、2014年宁城县招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宁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