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整体人影服务水平,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日常管理,有关技术装备和弹药的购置、调配和管理,开展有关科学实验,技术开发和人员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和人数:科研业务岗1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人工防雹、人工增雨的科研课题立项和科研开发工作。
2、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设计及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参加全市的人工增雨(雪)工作。
4、负责对区县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5、负责飞机增雨作业实施。
6、负责年终技术总结。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人影事业。
3、应届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专业为:大气物理、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相关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8月2日至8月12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报名所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
考生填写报名表,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合格者发笔试通知书。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
(一).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发放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笔试由我办组织专家组出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笔试内容:大气物理、天气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后为该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我办招考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学籍档案)的,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经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证明)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附件:1、事业单位增人计划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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