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园林学校2013年教师岗位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园林学校创办于一九八一年,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省部级重点院校,隶属于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校有完备的教学、实训设施,占地5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拥有先进的专业实验室、配套齐全、最新型辅助教学的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及八个大型园林、环境专业实训基地。“园林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示范专业。
我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奉献、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抓基础、严管理、重建设、讲实效”的德育工作思路。有着开放的教学理念,有着丰富的活动资源,教学注重激发学生兴趣,培养综合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学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自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园林景观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及全国近20个省市地区,成为当地环境景观改造、园林建设的主力军。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聘教师4名,其中建筑类相关专业3名,园林设计类相关专业1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学士及以上学位;英语四级成绩合格或425分以上。
3、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2013年8月2日——8月12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8月18日。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2、资格初审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均需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试卷》,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名网址缴费和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专家和人事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不低于7人。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3、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及格线60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体检。总成绩相同的,录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上述考察中应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能力需达到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后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22)8426.2746
天津市园林学校
2013年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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