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协同服务监督指挥中心是和平区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数字城管、硬环境建设考核考评、软环境考核考评、绩效考核、代整治、民生110呼叫热线受理、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媒体曝光督查督办、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项工作。中心以监督员队伍建设为重心,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模式,不断推进城市环境美化优化。为提高整体服务水平,按和平区相关领导的指示,现面向社会招录2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心招聘监督员、坐席员等岗位,主要从事城市环境巡查、问题上报、案件派遣、督查督办、应急处置等。男性20名,女性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未被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无治安处罚记录,本人未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四)自愿从事相关岗位工作,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遵守《保密协议》;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男性20人,要求35岁以下(1979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女性5人,要求25岁以下(1989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所有人员要求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室外巡查工作。
(七) 其他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省人才市场东100米);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同底免冠彩照现场报名。
四、招录程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依照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及专业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聘数量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得分,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请登录沈阳和平区就业人才网www.syhp.gov.cn/hpzf/rsj)查询。
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三)体检。依照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等额人数安排体检(体检安排请登录www.syhp.gov.cn/hpzf/rsj查询),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末位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者,经考录领导小组对成绩相同考生再次面试后确定体检人员。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由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协同服务监督指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考录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做最终决定。
七、试用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八、待遇、合同
(一)招聘人员性质。此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
(二)管理模式。管理上实行委托派遣制。用人单位与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派遣协议》,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支持和保障,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增加绩效工资、伙食补助等。
(四)合同签订。试用合格的人员,由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工资发放、代缴“五险一金”,以及处理劳务纠纷等。
(五)续聘续用。和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合同制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最终由沈阳市和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区城市协同服务监督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2851869 23211479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