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雷波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9个,招聘名额91名。其中,雷波县医院5名;雷波县乡镇卫生院50名;雷波县乡镇综合服务中心25 名;雷波县县级事业单位11名。详细情况见《雷波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5)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年龄18—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3日以后至1996年10月13日以前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有涉毒行为的;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雷波县委党校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雷波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四)资格审查: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 (六)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自行及时查阅考试相关信息,电话通知为非必须程序)。
四、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各招聘岗位的具体分类详见附表。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卫生岗位为《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三科合卷,卷面满分为100分。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政策法规-事业单位公招上查询)。卫生岗位会计或审计专业及其他岗位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可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10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30)在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日内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www.lbxrsj.gov.cn/)。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10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申请查分。
(五)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分。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各报考岗位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卫生岗位为《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卫生岗位会计或审计专业及其他岗位为《综合知识》。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体检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经公招领导小组审查,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执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才能调离。对违反《合同》及《协议》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应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实行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823575
监督电话:雷波县纪委监察局 0834-8822071
附件:《 2014年雷波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