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城市垃圾分类指导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对具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左右)。
3、男女不限,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4、有志于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优良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优秀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责任感较强。
5、表达能力强,写作水平较好,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
6、能上夜班(上半夜)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解放中路云台里26号一楼);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打印填写好报名表后,亲临现场报名。
(四)联系电话:83315441。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明;
3、小一寸近期彩照3张;
4、计划生育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
五、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合同期为一年。
光塔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