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遂州英才” 招揽行动,加快建成成渝经济区域人才高地,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于10月开展2014年 “遂州英才” 组团招聘行动,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市人民政府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一、招聘计划
市、县(区)组团招聘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98名,其中高层次人才173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270名、技能人才255名(详见:附件1《遂宁市“遂州英才” 招揽行动2014年10月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2《遂宁市“遂州英才” 招揽行动2014年10月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人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县区可放宽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事业单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
(1)艺术类:符合川人发[2007]43号文件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舞蹈、音乐等工作的艺术专业技术人才。
(2)体育类:符合川人办发〔2007〕355号文件规定,取得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前八名,非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冠军赛、锦标赛前五名,全国城运会、青少年运动会前四名,省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前三名;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的运动员。
(3)教育类:符合川教〔2010〕217号、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四川省属高等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
(4)卫生类:
符合川委办〔2014〕7号、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规定以下考核招聘条件之一的人员。
市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①取得相应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②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①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人员;
②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③按《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以下简称621号文件)规定,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招募到本院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的执业(助理)医师。
市、县(区)所属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中心):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或取得医学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历(其中取得护理类专业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企业单位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专业、学历等与《人才需求表》中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到企业的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的前五名完成者;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100强或行业前10名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的,由同级财政发放20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12000元。
引进到企业的博士、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购买住房的,由同级财政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6000元。
引进到企业的我市急需紧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和高级技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工作合同并落户遂宁,在我市工作满3年并购买住房的,由同级财政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费,每年补助生活补贴1200元。
(二)引进到企业的高层次人才,个人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其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按最高不超过70%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落户遂宁并购买住房的,按照本单位经费渠道发放10万元安家补助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落户遂宁并购买住房的,按照本单位经费渠道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费。
五、招聘程序
组团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择优聘用。
(一)报名
市属企、事业单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区)事业单位报名方式详见县(区)考核招聘公告。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8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前一天。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下同)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号详见《人才需求表》)。
2.现场报名:报考者可按就近原则,选择一个报名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四川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 月19日9:00-17:00
报名地点:四川大学西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大厅
重庆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6日9:00-17:00
报名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一份,在上述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核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每个报考者只能使用一种报名方式,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本次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于考核时现场进行。初审合格者须在考核时当场出示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由考核组织方进行资格复审。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三)考核
1.考核方式:企业单位主要通过面谈、座谈、面试等方式进行。事业单位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以考核通知书为准)。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考核时间和地点: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通知其考核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明确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
4.考核实施:
由组织、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集中实施考核。
事业单位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考核当日,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考核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各考核小组初步确定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人选,并当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要求报考者到用人单位进行试岗的单位需与报考者在意向协议书中约定试岗地点、起止时间和试岗考核办法
(四)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事业单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和政审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违反相关考核招聘规定的,不予聘用。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除按规定享受本公告所列优惠政策外,其他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遂宁市各级企、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不低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适时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服务期由企业与应聘人员自主协商确定。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等证件,后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七、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级各部门可根据需要,按照审批程序发布具体的考核招聘简章或公告。
咨询电话: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25-225642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0825-5866013
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2314211
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8665378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6839212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5429228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25-7823103
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培训科0825-224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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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遂宁市“遂州英才”招揽行动2014年10月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一览表.rar
3.遂宁市“遂州英才”招揽行动2014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rar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