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港引航站的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岗位
(一)用人单位:广州港引航站
(二)拟招聘人数:4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专业技术职位本科学历,工勤技能职位大专学历,并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招聘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7日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报名地点:广州港引航站(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531号大院40号2楼206-207室)。
2、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
(二)考试和录用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开考比例秘书职位不低于1:6,引航员职位不低于1:3,工勤技能职位不低于1:3。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笔试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专业技术类职位笔试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同步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工勤技能职位笔试由广州港务局组织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1)笔试时间:
专业技术类职位:10月25日;工勤技能职位:10月20日。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以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秘书职位为1:5,引航员职位为1:3,工勤技能职位为1:3。若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低于以上职位的比例要求,则引航员、工勤技能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秘书职位不低于1:4。
(1)面试时间:
专业技术类职位:11月4-5日。工勤技能职位:10月22日(含技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三)体检和考核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其中引航员职位按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海船员〔2012〕678号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2296560(陈小姐)、82296395(江先生)、83050236(许小姐)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广州港务局
2014年9月22日
附件:
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