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珠海市香洲区建管中心公开招聘7名工程管理员和1名内勤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香洲区建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5日—9月1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所需资料:①《珠海市香洲区建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称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二者缺一不可);④委托报名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⑥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家庭困难大学生、家庭困难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见网上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网上(珠海市人才网)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设定招录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予招录。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和提交材料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才网()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合同。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4303(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电话:0756-2635630(珠海市香洲区建管中心)。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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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