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负责市医调委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待登记、档案管理、调解记录、财务内勤等)。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职数
招聘百色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历;
3.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百色市建华路)
3.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携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字表达能力。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排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百色市司法局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公安协警待遇,同时按照有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差旅补助按在职在编干部标准。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招聘咨询电话:市司法局0776一2869562
百色市司法局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