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百色市乐业县招考聘用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简章
为推进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乐业县户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反计生条例行为;
3、具有较强责任感,较好沟通、协调、执行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
4、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下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报名、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办法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参考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二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和测试
1、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测评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以独立操作的形式现场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
面试和技能测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来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06〕22号和百政发〔2007〕1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生的体检结果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查复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2、考核
体检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内容有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三、审批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乐业县城进行公示。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身份性质为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乐业县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乐业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6-7923455 0776-7928780
附件:乐业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rar
乐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