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根据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百色市财政局《关于组建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工作实施方案》(百人社发〔2013〕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和职责
招聘职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名 额:6名
职 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及时对网格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收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反映职工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调解处理轻微的劳动争议,协助劳动保障监察员调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做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违反国家有关计生政策的。
3、平果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有以下特长之一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有汽车驾驶证(A/B)、政法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有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历者。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月工资额为1200元/月。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2014年5月23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行政信息中心大楼B411室)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驾驶证等相关材料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平果县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5月29日。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根据报名人数,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筛选,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中止考核。然后由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426(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招聘举报电话:0776—5886466 (平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