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辽宁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辽宁文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辽宁文学院是省作协直属的县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中青年作家和文学人才培养,省作协签约作家的聘任、管理,主办文学讲座,文学研究,组织作家创作评论。
二、招聘岗位
教务科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文学创作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1、信息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请于招聘公告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于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持应聘材料到辽宁省作家协会人事处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1、身份证;2、毕业证;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4、报名登记表(附件2);5、本人2寸正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和填写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发现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由省作协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考察文学及相关专业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
面试专家组不少于7人,采取面试现场赋分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录用。
按照笔试、面试的加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本次人才招聘面向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受理报名。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4、其他未尽事宜,按《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省作协人事处:024-88501721、88501542
2、纪律监督电话:024-88550401
3、现场报名地点:辽宁省作家协会人事处(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708室)
附件1:2014年辽宁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rar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