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新城、乐从镇现向社会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职位与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2014年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要求的条件,其中,“35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78年10月9日后出生的人员,“30周岁或以下”是指在1983年10月9日后出生的人员;“具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是指在2013年10月9日前参加工作;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核定;部分职位学历要求退伍军人放宽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报名时必须提供退伍证。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9日至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三、报名地点
中共乐从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乐从镇新马路A5号乐从镇人民政府8楼),咨询电话:28331371,28331184,28331185,28331186。
四、报名要求
报考者必须按《2014年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的招考条件,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本人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以及填妥的《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前往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已取得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五、招考方法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综合知识,考生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于10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乐从镇组织工作办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雇用。
(三)体检和政审。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公示名单将在“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的合同制雇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雇用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相关待遇按机关的分配制度执行。
七、《2014年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和《佛山新城、乐从镇机关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佛山新城管委会大堂接待处或乐从镇政府大堂接待处索取,或登录“乐从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econg.gov.cn)下载。
八、如某职位的招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佛山新城、乐从镇招聘领导组将视实际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及最终招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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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新城工委党务工作部
中共乐从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