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队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统一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年龄18-33周岁;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骑乘两轮电动车或自行车。
(二)优先条件
1.复退军人;
2.执有C照以上(含C照)汽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熟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解除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9日起至30日结束,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市城管执法支队办公室(市政府旁原市国税局五楼)。
4.报名材料: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两张,领取填写《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面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统一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择优续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出勤补助;在岗工作每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每月增加工龄工资50元(从考核合格后次月起执行),最高工龄工资每月不超过400元;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
六、本公告由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9—3275515,0839—3275680
监督电话:0839—3273301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