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关于公开遴选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的
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因工作需要,经2013年5月21日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在全区公开遴选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职数及岗位
本次遴选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10名。具体工作岗位为:青林乡财政所2名,沙河镇财政所2名,大滩镇财政所1名,羊木镇财政所1名,东溪河乡财政所1名,宣河乡财政所1名,两河乡财政所1名,李家乡财政所1名。
三、遴选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本次遴选对象为在朝天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能力,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熟悉计算机操作、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热爱财政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宜流动调配的。
3、优先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
(2)具有财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
(3)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类似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
四、遴选方法及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区行政中心3楼13号),联系电话:8625811。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3、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和区监察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组织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与拟任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和发展潜质。
(六)人员确定及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者确认为拟聘人员,并在广元市朝天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即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岗位确定及调动(聘用)手续办理
拟遴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工作岗位聘用(分配)由区财政局提建议方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区乡镇财政所现有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原则上本乡镇工作人员不再聘用(分配)到原乡镇财政所工作岗位。
(八)上岗培训
被确定遴选人员参加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参选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为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区监察局将对本次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8622594;
区人社局8622132。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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