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海南省五指山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解决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经五指山市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拟招聘19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5名(临床医学专业3人,医学检验2人);市卫生局系统招聘14名,其中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专业)4人,医药卫生类(中医、按摩、针灸)专业1人,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专业)3人,护理专业3人,助产专业3人(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专业。报考护理学方向岗位的人员,需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四)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岁,即1968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办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广播电台、海南日报、南海网和海南省五指山市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3年7月 22-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14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卫生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相对应专业报名的形式,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各考生需到海南省五指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wzs.gov.cn)下载并填写《海南省五指山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
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需提供如下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执行计划生育证明;
(4)毕业证书(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
(5)资格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
5.应招人员中已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或编制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为了吸引高学历人才,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者,经考核合格,可免试直接聘用。
7.资格审查:由海南省五指山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行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方法。
1.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三种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笔试为相关的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操作考试为专业资格证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大纲相关内容;面试为综合素质,主要针对应试者的理解分析、应变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
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5.笔试按岗位报名人数1:3及以上比例开考。
6.笔试合格线:按照笔试平均成绩的50%确定合格线。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进入基本技能测试阶段和面试阶段。
7.各报考专业按1:3的比例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阶段和面试阶段。如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阶段和面试阶段,如遇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阶段和面试阶段的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8.面试合格线: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9.综合成绩
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分数=笔试成绩×60%+基本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10%。
(四)聘用办法和原则。
综合成绩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60分者不得聘用。60分及以上按报考专业及职数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名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拟定聘用名单;如笔试综合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拟定聘用名单;如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又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拟定聘用名单。如报考某一专业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皆不及格,则该专业取消招聘。
四、聘用人员分配方式
海南省五指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的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聘用到计划生育服务站;海南省五指山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根据全市各卫生医疗机构专业人员需求情况,采取按岗位专业高分者优先选择服务单位的方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需求情况见附表)。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过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审查合格后,按拟聘用人员分配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工作单位,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者将列入五指山市卫事业编制管理,由海南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海南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海南省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工资。
六、服务要求
招聘上岗人员,须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送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市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离。
本公告由海南省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31879182)、海南省五指山市卫生局(电话:86638215)负责解释。
附件:
海南省五指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专业、数量及招聘单位明细表.rar
海南省五指山市2013年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指山市卫生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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