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信访办非在编驾驶人员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合川区信访办公室非在编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合川区辖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 高中及以上学历;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4. 有3年及以上驾龄(2011年8月29日前获得驾照)且未发生过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 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区信访办(合川区南津街希尔安大道222号区信访办综合科206室)。
联系人:甘红 联系电话:42756831 42756830(周末)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照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4年9月2日下午2:30—6:00到区信访办综合科(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路考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机动车驾驶理论知识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路考。路考人员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路考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路考。路考参照驾驶人员证照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路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人员按招聘指标1:2的比例,根据笔试、路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路考总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以笔试、路考总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满分200分,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路考成绩)÷2+面试成绩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路考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路考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执行,但考生双眼裸眼视力均须达到1.0(标准对数视力5.0)及以上且无色盲。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信访办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并进行资格复审。
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进行5天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等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根据非在编人员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按照《重庆市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合川区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机关单位非在编驾驶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驾驶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区信访办负责解释。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