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房地产登记中心系国土房管局下属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五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无违法违纪记录;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8:30至18:00;
2、报名地点:丰都县国土房管局5楼房地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3、报名时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近期1寸照片2张。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行政公文写作、行政能力测试、电脑办公软件运用等,由房地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由房地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聘用及待遇
1、体检:拟录用者由劳务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用工关系:房地产登记中心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用工派遣协议;应聘者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劳务公司派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正式聘用期为2年。
3、聘用待遇:试用期间,工资标准1500元/月;正式聘用期间,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
4、社会保险:试用期间社会保险费用自理,按劳务公司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期间由单位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被聘用者本人承担。
联系人:宋明碧 联系电话:70708061
丰都县房地产登记中心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