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民商事合同仲裁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二的规定;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学位以上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法学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9月20日,8:30至11:30,15:00至17:30。
报名地点:蚌埠仲裁委员会(市政府北门外东侧100米)。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个人简历一份,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毕业院校、学位、学习与工作经历(写明起止时间)、本人联系电话、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交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及体检
1、考试时间9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
2、考试包括二项内容:(一)笔试,主要测试法学基本理论和民商法律知识的理解及运用;(二)面试,考察法律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及知识的广度。
3、体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确定。
四、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经综合评定后,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月薪16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待遇:起薪2000元,参加社保,缴存公积金。
五、有关费用
报名、考试、体检均不收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552-3123057,孟先生。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