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蚌埠高新区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简章
蚌埠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合同制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其中医师5名、护士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总体要求:
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2、年龄:医师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含1974年1月1日);护士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出生,含1986年1月1日);
3、医师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士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
全日制本科、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见附表)
招聘职位 |
学历 |
年龄 |
人数 |
临床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3人 |
中医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40周岁以下 |
2人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28周岁以下 |
4人 |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亲自手写进行诚信签名。
1、统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卫生计生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好报名表,打印一份,并携带以下证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经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加盖骑缝章有效。
5、资格审查: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范围:报名仅针对报考人员所填报名表进行审查,其他材料将在面试考察和聘用环节进行复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所缴笔试费用,请在6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卫生计生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同时作废。
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请于2014年6月12日到蚌埠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卫生计生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网站上公布。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因入围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确定放弃面试资格,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经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3、面试:面试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学历高者、职称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职位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
(五)聘用及有关待遇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招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待遇与在编人员见习期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同类医护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参与正常职称评聘、工资晋升,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约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更好地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在严格标准、坚持条件的同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一切资格。
咨询电话:0552-4090815
监督电话:0552-4099856
五、本简章由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准考证--医生
附件2:报名表-医生
附件3:承诺书--医生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