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豫剧团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技术人才不足和特殊岗位用人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演职人员7—10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较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4、同等条件下,豫剧团在册实习人员优先录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
①招录省内外具有各类院校艺术类中专以上学历人员。
②招录人数7—10名,年龄30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级演员职称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21 日。
2、报名地点:永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永城市演职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获奖证明;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附电子版)。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4、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4年8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永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上午8:30至11:00。
笔试成绩于2014年8月25日公布。
2、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分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面试比例则核减招录岗位人数。
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综合考评
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面试占70%。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依照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永城市豫剧团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豫剧团现行的工资标准执行。
七、组织领导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成招录领导组,制订《永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演职人员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招录工作。
联系人:王科长 13937083663
梁主任 13592309257
八、本方案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永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