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人社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文件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范围、对象是符合招聘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2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3月17日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扶沟政务网、扶沟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扶沟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采集信息,提交《扶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3、资格初审。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回报名考务费。
5、2016年4月8日8:30-17:30到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命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依次(一次性)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基本素质等。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人员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均不递补。
3、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者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再加试,加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2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列入全供事业编制,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它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需有到村任职录用审批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3月31日前向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社局)提供有关证书、考核表、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招聘组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扶沟政务网(http://www.fugou.gov.cn/)公告信息,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手机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七、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中要高度重视,县人大、政协、监察局要全程监督,县编办、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八、有关要求
(一)规范操作。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扶沟县人社局0394-6221464
监督电话:扶沟县监察局0394-6222410
扶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