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6月30日;
(三)学历要求见职位表;
(四)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大鹏党工委组织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计生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可下载后填报);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职位需要的证明材料: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方式:1、应急分队队员、森林巡防队队员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2、森林巡防队消防车司机、消防队消防车司机考试由驾驶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根据考试结果确定相关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录用及管理
办理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派遣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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