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详见《招考雇员计划表》(附后)。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已通过深圳市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相应B类合格证,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考雇员计划表);
3、身体健康;
4、一般应具有龙岗区户籍。
5、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6、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类)。
7、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和《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有效期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7月5日。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至7月12日(星期五)共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5楼1505室。招考咨询电话:28949813。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3);
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一寸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果公布:根据面试分数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考单位采取考察方式择优录取。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及格的考生,由龙岗区安监局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雇用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安监局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九、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在本次招考工作中,招聘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龙岗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rar
4、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深圳市龙岗区安监局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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