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及性别
招聘讲解员二名(女)。
三、报考资格
1、形象好、气质佳、身高160cm以上、年龄25岁以下;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讲解员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以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考核通过,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绩效工资制,月工资1800元(含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性质:属纪念馆内聘用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
1、先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讲解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后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及资格初审
* 面试时间:8月15日 上午9:00-11:00
* 报名地点: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三楼会议室(北环西路51号)
报名者需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户籍证明。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有相关工作经历、突出才艺和语言类资质或获奖证明,请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 、 联系电话:0597-2293574
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