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武进城区交通管理,经研究决定,武进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湖塘中队交通协管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男性,年龄在18—45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常武地区户口或在常武地区有固定住所外来人员均可报名;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重听,无纹身,无残疾,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左、右单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5、退伍军人和有公安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⑵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⑷配偶或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正在服刑的;
⑸其他不宜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人员招满为止。报名地点:武进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407办公室(武进湖塘延政东大道68号,武进职教中心东侧)。联系电话:0519—83059030,联系人:管哲君。
报名时,需填写《武进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专长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3、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员每满5人进行一次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合格者,用工单位组织体检。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用工单位对政审对象本人和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6、聘用及待遇。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报武进区人社局备案,由武进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与武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相应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执行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常武地区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招聘咨询
武进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3059009。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公安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05000—2070。
六、本简章由武进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