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优化卫生专业技术干部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全科医学限报镇卫生院),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详见《2014年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报名、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溧阳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南环路5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带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审后退回):
(1)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生提供报到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费)。
(二)领取准考证
2014年4月4日(周五)上午8:30—11:00凭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六楼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和空缺岗位调剂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详见《岗位简介表》的“考试专业”栏,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设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周二)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技能操作)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护士岗位采用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护士技能操作;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100分,设合格线为50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空缺岗位的调剂
本次公开招聘,如出现镇卫生院招聘岗位空缺,则从服从调剂且专业相符的报考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落聘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空岗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调剂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再变更。
七、体检、考察与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1.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鉴证。
2.聘用。根据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审批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3.新聘的卫技类专业工作人员,自初聘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本人自谋职业。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9-87269296。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7223183、87269151
附件:1.2014年溧阳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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