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塘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部分职位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非师范类院校毕业考生报考教师职位须持有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育专业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平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3年6月21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n.lss.gov.cn/)发布,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平塘党政信息网发布。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平塘党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ptjp.gov.cn/或者http://222.186.43.68:8088/001)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平塘党政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平塘县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专业目录》、《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考务机构将在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上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平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7月24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2013年7月24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3年7月25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招聘单位在7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6:00在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或者http://222.186.43.68:8088/001)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考务费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专用账户汇款(汇款时必须在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填单>上摘要填写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所有交费须在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交费操作流程详见招考报名系统首页。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打印《报名信息表》供各环节使用。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是否调整(取消)职位或降低比例开考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时间2013年7月31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8日9:0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或者http://222.186.43.68:8088/001)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