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西畴县人民政府同意,西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协助法官办理相关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5人。
二、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由西畴县人民法院与招录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者放宽到高中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四)户籍不限,无其他兼职;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身高165CM以上。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地点:西畴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林文云、田茂海;联系电话:18908769807,13887547846)。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需填写《西畴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相关证书者,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知识。
考试时间:2014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西畴县人民法院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西畴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再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有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因报考人数较少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比例2:1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西畴县人民法院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西畴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西畴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若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及合同期限
经体检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为2年,月薪1500元。合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相关保险(注:试用期不予缴纳)。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6—7626940。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文山人社网和西畴县政务网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畴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