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并挂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是为国家建设提供专业地质调查服务,主要承担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评价任务。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办理矿业权的出让、转让交易等事务。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9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地质调查院2014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凭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应聘。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获得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在全日制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17时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zjgsyzxx@163.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地质1”岗位根据实际合格报名人数安排考核;除“地质1”岗位外其余各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1、“地质1”岗位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采用“经考核直接聘用”方式确定拟聘人员,不安排考试。考核范围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健康状况等。
2、除“地质1”岗位外,其余岗位报考人员需参加统一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初定于8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网站(http://www.zjgs.cn);
2、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8877173
联系人:张小姐、王先生
附件: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