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预防职务犯罪基地平面设计员兼讲解员1名,办公室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2、预防职务犯罪基地平面设计员兼讲解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男身高170cm、女160cm以上,具有一定的平面设计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吐字清晰、普通话纯正、规范。
3、办公室文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女160cm以上,能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应用,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个字以上。有打字工作经验、懂文印设备操作及简易故障维修者优先考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北仑户籍(需自行解决住宿)。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三、薪资待遇:
1、拟确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个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2、聘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制,年收入参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26日止,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检察大楼403室。
咨询电话:86789843(俞先生)
附件: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