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高校教师9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4年度襄阳市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高校教师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基本身体素质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2日至6月2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18号,厚德楼5楼506室)
联系电话:0710-3568302
(三)报名办法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2.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已取得的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专业经历相关材料。
3.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4.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
5.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7.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报名时现场办理免费手续。
四、考试办法
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面试
1、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面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开始前,由我单位对外发布《面试公告》。负责通知考生并发放《襄阳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采取说课、讲课的形式,其中说课5分钟,讲课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对教材的设计条理性、课堂组织能力、教姿教态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三)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2.hbxytc.com/new1/rsc/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学院对在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成绩相同的,以讲课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市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合格标准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学院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按期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名义在学院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3568302
监督电话:0710-3607160
附: 1、《2014年度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rar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