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全县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选聘20名到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户籍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永年县户籍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户籍为永年的);
(2)大学入学时户籍为永年的;
(3)配偶户籍为永年的(2012年12月31日之前配偶为永年县户籍并领取结婚证的)。
5、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已就业人员如符合条件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待遇:
选聘岗位为部分缺编县直事业单位,具体定岗时根据面试成绩和所学专业而定。录取后签订聘用合同,列全额财政事业费开支。
(三)选聘人数:
选聘人数20名。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选聘的考生必须亲自前来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08:30至29日下午17:30,共7天。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具体地址:临洺关洺兴路南端路西。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2013年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8张。师范类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应聘人员带结婚证和县级及以上计生证明(计生证明有制式表格,报名时同时领取)。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填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今后也不允许报考。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选聘办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由选聘办另行通知。
(二)面试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经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选聘办组织实施。
1、面试命题和评委聘请。由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在面试准考证上显示。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提问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素质和与县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有关的知识等。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围管理。面试前,评委、工作人员分别抽签确定所在面试室和候考室,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后身上不贴顺序号。
4、面试评委组成。从外地聘请专业评委,每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设一名主评委。
5、面试计分方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当场打分的方式。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打分相加再平均,即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点大门外现场张贴公布,每5人公布一次。
(三)资格复审
由选聘办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工作由选聘办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安排A和B两组体检医生,体检前一个小时,由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抽签确定A组或B组上岗。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阶段。重点考核其现实表现、违纪违法等情况,已就业人员还需审核其是否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公示
选聘办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考核总体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大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其聘用岗位,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正式聘用。
(六)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公开选聘每个环节,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被举报且问题被查实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无论哪个环节、何种原因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选聘上岗人员填写《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的,无论什么原因,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自2013年7月16日始至7月22日止,公告期为7天,应聘人员请登陆永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en.gov.cn)查看相关信息或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310-6885028
监督举报电话:0310-6885039 0310-6835685
本公告解释权归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永年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时间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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