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唯一一所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老牌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湖南省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历年来全国一本招生高校。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教学部、系),先后与西班牙莱昂大学和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合建孔子学院 2个, 84个本科专业。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含1个培育学科),2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9个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4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所有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xtu.edu.cn/)“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对岗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等相关材料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未通过“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者,视同未报名。
2014年5月7日,对所应聘人员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5月9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5月9日—5月10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带毕业学校推荐信)、英语等级证等和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及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湘潭大学人事处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同自动放弃。经现场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原则不低于3: 1的比例。对省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面试主要测评其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课堂掌控能力。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笔试合格线降低为50分,若降为50分后,笔试成绩合格者仍达不到1:3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内容:
①管理、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20分)、写作(40分)、岗位专业知识(40分)。
②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与会计知识。
③工程审计岗位:土木工程和工程管理相关知识。
④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岗位:网络编程、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管理、网络协议等相关知识。
⑤实验岗位: 综合基础知识(20分)、写作(40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知识(40分,包括实验室管理有关规章、规定)。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设置合格分线为60分。
面试方式:
①管理岗位:采用直接面谈回答问题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②会计、工程审计、网络系统运行维护、实验岗位:采用面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谈占30分,实际操作占7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联系电话: 0731—58292074(人事科樊老师 肖老师)
举报电话:0731—58292133(校纪检)
附件: 湘潭大学2014年专任教师及非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ar
湘潭大学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