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委托,决定面向社会招聘8名派遣制工作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方式
实行人才派遣。由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招聘,与招聘人员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并派至用人单位工作。
二、招聘职位、条件
(一)用人单位、招聘专业、名额及要求(见附表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7月15日-2013年7月26日。
2、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6楼),地址:岳池县九龙镇东风路29号。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也可以通过投递本人上述信息(填入报名表)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2583117646@qq.com,咨询电话:0826-5235531。
(二)资格审查:对所有报名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名单。
(三)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社区协理员还要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实表现考察和档案审核。
(六)办理聘用手续: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人才派遣合同》。
四、待遇
(一)选聘的人员不列占编制。派遣至县政府应急办、档案局和水务局等单位选聘的人员待遇由县财政承担,本中心委托用人单位发给,标准分别为:研究生每月3600元,本科生每月3000元,其社会保险依现行政策规定执行;派遣人员在岳池工作期间经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且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现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可按川人发〔2006〕9号文件第五条第2款规定,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派遣至九龙镇社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为公益性岗位,其待遇为:每月工资1000元由县财政承担,县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为派遣人员办理人事档案管理和其他相关人事代理业务,并督促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被聘用人员须将人事关系、档案转入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二)本公告所涉及信息发布及通知均请关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aycrsj.gov.cn/)及岳池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scyc.gov.cn/)。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附表2:《岳池县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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