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余杭区价格认证中心主要职责是接受本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委托,对执行案件标的物的价格鉴证;开展其他价格鉴定的相关业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招聘人数:1人
年龄:30周岁以下学历:专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会计学、法律事务、资产评估与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学历及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余杭区户籍,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价格鉴证师、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2013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余杭区发改局组织人事科(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316室)。咨询电话:86224639,86169617。
3.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参加,并递交《杭州市余杭区发改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一式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一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照3张。
4.笔试:经报名结束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点),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局党委审核批准,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为计划内临时工,工资待遇按照区编外用工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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