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紧缺专业毕业生不限户籍,不限专业的岗位和专科学历毕业生限武城县户籍(生源)或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武城县常住户口(2013年6月30日前迁入);父母双方或者一方具有武城县常住户口;配偶具有武城县常住户口;
(四)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限德州市户籍(生源)毕业生,公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五)在武城县服务且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六)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九)报考教育类教学岗位的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十)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三)所报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的;
(四)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8:30至7月21日下午6:30
报名地点:武城县人社局112室
报名办法:考生登陆武城政府网(www.wucheng.gov.cn)下载填写《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资格及报考志愿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时需提交就业推荐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待发放毕业证后送人社局审查。外地人员与本县籍人员结婚的须提供结婚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先到县公安局进行现场目测,经现场目测合格的,到人社局报名。
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单位的专业需求,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部门或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对实有报名人员进行组合,根据总成绩择优录用;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于7月25日至26日到武城县人社局112室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教育类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卫生类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心理学、护理学等基础知识。公共类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综合写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在武城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根据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2008年以来我县选聘、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改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省有关规定,按武发[2011]14号文件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公安类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一并公示。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教育类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监督指导。教育类事业单位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说课内容。卫生类事业单位医护专业的人员,主要考核职业素养、认识分析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其他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认识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按百分制计算。全部考试结束后,公共类、卫生类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教育类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因考生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根据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对因不适合却坚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体能素质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颁发《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安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职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4-6211042
监督电话:0534-6211004
中共武城县委组织部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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