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充实检察力量,经县委批准,托里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
1、托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汉族)
2、托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哈萨克族)
3、托里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人员1名(汉族)
具体岗位设置要求详见《托里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及其它条件。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9:30-20: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托里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联系人:高晓敏,联系电话:0901-368572313319012018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托里县党政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托里县党建网站www.tlxdj.com下载)。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自治区物价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2、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时间:2013年7月19日上午9:3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根据笔试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5、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6、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聘用前公示。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公开招聘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县纪检(监察)、组织、检察、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托里县公开招聘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查处。
(四)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
纪检委干部室:0901-6680363;
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901-3688030。
附:1、《托里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点击下载
2、《托里县党政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点击下载
中共托里县委组织部托里县人民检察院
托里县财政局托里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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