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街道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社会工作、文化类专业优先;
3. 身体健康;
4.政治思想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13日(上午8:30 —12:00,下午2:00—5:00)。
2.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晓港中马路147号)三楼党政办,联系人:邓小姐、吴小姐,联系电话:66218817。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一式两份,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计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公共知识部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专业知识部分包括与岗位工作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每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连同笔试成绩在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告栏张贴公布。(未进入面试的人员的笔试成绩仅通知本人)
2.地点:昌岗街一楼会议室。
3.考试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
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体检、政审
(一)面试
面试由街道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分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按面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
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三)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
(四)确定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海珠区昌岗街道党政办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