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地处长沙市岳麓区西南,辖区总面积114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总人口5.2万人,2008年被长沙市小城镇建设委员会确定为“两型社会”示范镇,2010年获评湖南省文明村镇,2011被国家环保部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2年被列为长沙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特色镇。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外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若干。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熟悉行政机关文秘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镇机关文秘工作人员(6名)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评论文章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相关待遇。试用期1800元/月,试用3个月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2600元/月,加班补助200—600元/月。全年工资及待遇不低于4万元。可安排食宿。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3日至6月1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现场报名地点。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党建办
联系人:张铁映
联系电话:1511649829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资料经审核与本人情况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及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及考务费。
网络报名,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后,与学历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个人撰写文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373370126@qq.com。
三、笔试
根据前期报名和资格申请情况,确定本次参加笔试人员,并在莲花镇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予以公示。
(一)笔试内容。为文秘相关知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文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二)笔试时间。初定2014年6月20日上午。
(三)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领导、专家考评(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能力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招聘人员,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