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察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程,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人员(速录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职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速录员4名,驾驶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
4、具有苏州市市区户口。
5、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具体条件
速录员: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每分钟打字60个以上)。近两年来在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驾驶员: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限男性,持有C1以上驾照,有专业从事驾驶工作经历二年以上。持有B1以上驾照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13日(9:00—11:30,13:00—16:00)。
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传达室(南环西路28号)。
2、报名注意事项:
(1)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相应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2张。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准备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收取。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本院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专业测试
(1)笔试。全部报考人员均要参加。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速录测试。报考两职位者均需参加。时间为2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考生根据资料内容用电脑录入。测试结果满分为100分。
(3)驾驶技术测试。报考驾驶员职位者需参加驾驶技术实地测试。
(4)报考速录员职位者,笔试与速录两项成绩各占50%计成绩;报考驾驶员职位者,笔试成绩占40%、速录及驾驶技术各占30%计成绩。
2、面试
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官小组由5人组成,考官人选由本院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与面试两部分按照30%与7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原则上参照《苏州市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实施细则》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替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替补。
(六)录用
经考试、考核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给予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
首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或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纪律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速录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906809;另设咨询电话:0512—68906840。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