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驻监管场所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3名(2男1女)。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5、身体健康,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5月 24日(星期六)8:30至17:30
报名地点: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51号院办公楼4楼)
联系电话:0731-88870938 联系人:赵艳瑞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技能(上机操作电脑文字录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认面试对象。
考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下午14;30,地点: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按1:1体检,体检参照《2014年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标准细则》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工资标准经市人社局核定后市财政核发。
2、享受有关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