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报建岗2名、综合协调岗2名(详见《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立足基层建功立业的志向;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其他岗位招聘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符合岗位基本条件。
详见《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 5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工务局办公室2427室。联系电话:15386438595,联系人:覃静。
3、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近期彩色同底一寸免冠正面照2张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并填写好《天心区工务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与职位相匹配的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岗位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察及体检
1、考察按所招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合格后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费用自理。
2、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时,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招聘人员名单通过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聘用对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视聘用情况而定。工资待遇参照天心区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实施,均依法享受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