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中医院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患者的就诊量进一步加大。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满足不同患者的看病需求,以及上级要求创建二级中医医院的有关精神,结合县中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遴选。通过公开遴选调入榕江县中医院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岗位)
本次共遴选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临床医师4名、护理人员4名、影像医师1名、麻醉医师1名。具体详见《2013年榕江县中医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全州、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专业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遴选上来。
四、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实施。
五、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放宽年龄的职位及条件见附表;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工龄满2年及以上(工龄计算截止2013年7月3日);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开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遴选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遴选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jiang.gov.cn)。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榕江县中医院办公室(电话:0855-3920803、15908550324)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县市所属单位还须县市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2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仅限于被确定为拟调动的遴选对象);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考生可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榕江县人民政府网(www.rongjiang.gov.cn)下载《榕江县2013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7月8~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县中医院办公室发放。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八、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
1、计划遴选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达不到1:3比例,报考人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7月13日上午9:00——11:00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3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总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进入体检,否则将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人数。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报考人员于面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九、体检
根据本《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部署安排,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以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依名次由高到低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6622423
附件:1、2013年榕江县中医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2013年榕江县中医院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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