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日报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日报社为中共丽水市委直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 注 |
编辑、记者 |
专业技术 |
15 |
大学本科 |
不限 |
获得市级优秀记者、优秀编辑荣誉的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市好新闻三等奖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丽水市户籍(以2013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在市级及以上平面纸质媒体(或具有新闻资质市级及以上新闻网站)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三年(截止2013年6月30日),或者近三年(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300篇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丽水日报社人力资源部(莲都区丽阳街491号)。
3.咨询电话:0578-2127953
(二)报名要求和办法
报考人员需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后果自负。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两门,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新闻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到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聘用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纪委全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578-2123022
本公告由丽水市日报社负责解释
附表:2013年丽水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日报社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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