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兴宁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镇工会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南宁市总工会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兴宁区总工会决定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3名。
一、招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以中文、文秘、计算机、法律专业和有党群工作经历及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
三、招聘岗位
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3名,主要联系朝阳街道、民生街道、三塘镇总工会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招聘简章通过兴宁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nnxn.gov.cn)发布招聘消息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3年7月10日起至7月20日止。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兴宁区总工会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从兴宁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nnxn.gov.cn)下载、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也可通过邮寄以上材料报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总工会邮编:530023。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班欣荣胡洁芳
联系电话(传真):0771-3290204,邮箱:xnqzgh@163.com
(三)资格审查与确认(7月20日-7月23日)
兴宁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就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由城区总工会通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
1、笔试(7月26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由城区总工会出题,考试时间7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以及公文写作,包括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能力基础和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考试成绩在当天通过城区总工会公开栏进行公布。
2、面试(7月27日)
考生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比例择优依次进入面试。主要是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成绩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聘用及体检(7月30日)
1、确定聘用人选及体检办法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总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未能确定体检人选的,通过加试工会相关知识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由组织体检的部门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城区总工会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两年一签。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首次合同期满,续签两年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等工作。聘用人员与城区总工会共同协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月薪为1000元,确定聘用后月薪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费用
报名、笔试、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本实施方案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3290204
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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